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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病媒生物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
--工作职责
关键字:
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13-10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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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提出本专业领域卫生标准发展规划和制、修订标准年度计划的建议,组织协调本专业领域卫生标准规划、计划的实施。
(二) 负责本专业领域卫生标准经费的日常管理。
(三) 负责标准草案的评审和已发布标准的复审工作。
(四) 负责对标准起草单位的督导工作。
(五) 负责卫生标准的技术咨询,参与卫生标准的宣贯工作,组织开展标准培训工作。
(六) 收集、整理国内外有关卫生标准的信息。
(七) 参与相应的国际标准化活动。
(八) 完成卫生部交付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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