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唐至宋朝,妇女用镯子装饰手臂已很普遍,称之为必须臂钏。

初唐画家阎立本的《步辇图》、周肪的《簪花仕女图》,都清晰地描绘了手戴臂钏的女子形象。

这不仅仅限于宫廷贵族,平民百姓也十分热衷。

据史书记载,崔光远带兵讨伐段子章,将士到处抢掠,见到妇女,砍下手臂,取走臂钏。可见当时戴臂钏的女子并非少数。

唐宋以后,手镯的材料和制作工艺有了高度发展,有金银手镯、镶玉手镯、镶宝手镯等等。

造型有圆环型、串珠型、绞丝型、辫子型、竹子型等。到了明清乃至民国,以金镶嵌宝石的手镯盛行不衰。

在饰品的款式造型上、工艺制作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。

手镯虽然被认为是作为手臂的装饰物,是人们最早萌生的一种朦胧的爱美意识,但也有许多科学家认为,手镯最初的出现并非完全是出自于爱美,而是与图腾崇拜、巫术礼仪有关。

同时,也有史学家认为,由于男性在经济生活中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,使得戒指、手镯等饰物有了一种隐喻拴住妇女,不让其逃跑的蛮夷习俗。这种隐喻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直存在着。

和耳环、项链、戒指一样,手镯作为一种首饰,被人们作为服装的配套装饰,作为艺术品来修饰自己,作为个人风格、爱好的一种装扮手段,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并运用。手镯的佩戴,其审美功能往往是第一位的。

现在,手镯仍可分男用和女用两种。

男用手镯是伴随着身份手镯的出现而逐渐流行的,不过在我国男性戴手镯的人仍比较少。

一般为银制,后来由于黄金首饰的普及,从而使K金手镯也应运而生。

戴手镯也颇有讲究,不是想怎么戴就怎么戴,违反了约定俗成的规矩会让人贻笑大方。

戴手镯时,对手镯的个数没有严格限制,可以戴一只,也可以戴两只、三只,甚至更多。

如果只戴一只,应戴在左手而不应是在右手上;如果戴两只,则可以左右手各戴一只,或都戴在左手上;如果戴三只,就应都戴在左手上,不可以一手戴一只,另一手戴两只。

戴三只以上手镯的情况比较少见,即使要戴也都应戴在左手上,以造成强烈的不平衡感,达到标新立异、不同凡响的目的。

不过在此应当指出,这种不平衡应通过与所穿服装的搭配来求得和谐,否则会因标新立异而破坏了手镯的装饰美。

如果戴手镯又戴戒指时,则应当考虑两者在式样、质料、颜色等方面的协调与统一。

对初戴手镯者,还应注意选择手镯内径的大小,过小则会因紧贴腕部皮肤引起不舒适之感,甚至影响血液流通;过大则容易在手摆动过程中脱落而摔坏。

对于玉质的手镯,试戴时宜在腕部下方垫上软物(如软垫之类),以免万一滑落坠地而摔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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